近年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因其高能耗、金融风险及对产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成为我国监管重点整治领域,广西作为我国西南能源大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通过一系列严厉的监管措施和处罚案例,向市场释放了清晰信号:任何触碰监管红线的挖矿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政策背景:为何广西严打虚拟货币挖矿
虚拟货币挖矿(特别是“比特币挖矿”)属于典型的高耗能产业,依赖大量电力资源运行计算设备,不仅推高当地能源消耗,还与国家“双碳”目标(碳达峰、碳中和)严重冲突,挖矿活动常与非法集资、偷税漏税、跨境资金洗钱等金融风险交织,扰乱正常经济秩序。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要求各地坚决清理关停,广西迅速响应,结合自身能源结构特点(水电、火电占比高,挖矿易加剧电力负荷)及产业发展需求,出台针对性整治方案,明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逐步清退存量挖矿行为”。
广西虚拟货币挖矿处罚案例:监管“长牙”显威力
广西在整治虚拟货币挖矿中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技术监测与联合执法结合,精准打击隐蔽挖矿行为,以下为典型案例:
案例1:南宁某科技公司非法挖矿被罚没超200万元
2022年,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科技公司以“数据中心”名义租用工业厂房,实则大规模开展虚拟货币挖矿,监管部门联合电力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私自接入专变电路,架设1000余台挖矿设备,日均耗电超2万度,属于“未批先建”的高耗能项目,该公司被责令拆除设备、没收违法所得150万元,并处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责。
案例2:柳州“矿场”藏匿山区,执法部门断电清退
2023年,柳州市工信局通过电力大数据监测,发现某偏远山区用电量异常激增,疑似存在非法挖矿,联合执法组深入山区,查获一个隐蔽在废弃厂房中的“矿场”,规模达500台设备,涉嫌偷逃电费30余万元,执法部门当场切断电源,拆除设备,并对矿主以“窃电”和“非法经营”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缴全部非法所得。
案例3:桂林个人挖矿被警示教育,限期整改
并非只有大规模“矿场”受到处罚,2023年,桂林市一名居民利用自家住宅及租赁仓库,组装200余台挖矿设备“小打小闹”,被电网公司异常用电数据监测发现,当地监管部门联合派出所上门约谈,对其宣讲政策法规,责令限期拆除设备,并处以5万元罚款,警示“个人挖矿同样违法”。
处罚依据与法律后果:挖矿者需知的“红线”
广西对虚拟货币挖矿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核心处罚包括:
- 经济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