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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作业,沥青路面摊铺过程中提高平整度的方法?及工作原理?

来源:www.zhongliu99.net  时间:2023-08-13 14:22   点击:285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道路工程作业,沥青路面摊铺过程中提高平整度的方法?及工作原理?

1.摊铺机基准线的控制。摊铺机在进行自动找平时,需要有一个准确的基准面(线),下面介绍二种确立基准面(线)的方法,使用者可结合路面的结构层次和施工位置进行选定。其基本原则是:当以控制高度为主时,以走钢丝为宜;当控制厚度为主时,则采取浮动基准梁法。一般是底面层用走钢丝,中面层和表面层用浮动基准梁法。

摊铺底面层―――基准钢丝绳(走钢丝)法,是在路面两侧安装基准钢丝绳,但注意:支持钢丝绳的支柱钢筋的间距不能过大,一般为5~10M;用两台精密水准仪测量控制钢筋的高程,钢筋宜较设计高程高1~2MM,并保证钢筋的高程在铺筑过程中始终准确;一般使用Φ2MM~Φ3MM的高强度钢绞线,用紧线器拉紧安放在支柱的调整横杆上,每两根钢支柱间钢丝绳的挠度不大于2MM,张紧钢丝绳的拉力一般在800N左右;基准线应尽量靠近熨平板,以减少厚度增量值;为保证连续作业,每侧钢丝绳至沙应具备有三根200~250M长的钢绞线,在未走完本段钢丝之前,下段钢丝已经架设完成。

摊铺中面层和表面层―――浮动基准梁法,浮动基准梁用于保持摊铺机前后高差相同,保证摊铺厚度和提高表面平整度,在构造物上另加挂钢丝绳配合进行控制(因构造物上沥青层的厚度与表面层厚度不同),方法是:浮动基准梁的前部由长2~3M的2~4个轮架组成,每个轮架有3~44对小轮,行走在摊铺机前面下承层。浮动基准梁的后部是约0.5MX10M的滑板(俗称滑靴),在摊铺层顶面滑移,为了减少基准误差和自动找平装置的误差,需在进行自动找平装置的安装和调整时注意:横坡传感器听安装误差应小于+0.1%;浮动基准梁的滑动基面应与摊铺基面平行上横坡值相同;随时检查液压系统的工作压力,使其处于正常状态;随时检查摊铺厚度和横坡值是否符合设计值。

2.摊铺机的摊铺进度控制。摊铺机应该匀速,不停顿地连续摊铺,严禁时快时慢。因摊铺速度的变化必然导致摊铺厚度变化。为了保证厚度不变,就要调节厚度调节器以及捣固器和熨平板的激振力与振捣梁行程,但人工调节是凭经调节,在速度变化处会引起摊铺后预压密实度的变化,从而导致最终压实厚度的差异,影响路面平整度。在摊铺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停机,应将每天必须停机中断摊铺点放在构造物一端顶定做收缩缝的位置。

3.摊铺机操作控制措施。选用熟练的摊铺机操作手,并进行上岗前培训;在摊铺过程中,运料车应在摊铺机10~30M处停住,并挂空档,依靠摊铺机推动缓慢前进,并应有专人指挥卸料车进行卸料;确保摊铺机供料系统的工作具有连续性,即保证脚轮(输送轮)内的料位高度稳定、均匀、连续,料位高度保持在中心轴以上叶片的2/3为宜。

二、摊铺机常见的电气故障有哪些?

您好,

摊铺机由于体形庞大,配件繁多,所以在工作中出现故障在所难免。重要的是我们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下面来介绍一下摊铺机电器故障的常见原因:

① 保险损坏(单CPU:F6,双CPU:F9);

② 刹车电磁阀线圈损坏;

③ 刹车继电器(K13)线圈或触点损坏;

④ 手柄故障;

⑤ 速度设定、转向电位器损坏;

⑥ MC6故障;

⑦ 操作台或电控柜接线松动或相关继电器损坏;

故障原因找出来了,下面我们依次对其检查,找到问题所在,对症下药,最终将会成功解决了摊铺机电气故障之谜。

三、市政设施包括哪些

从施工阶段来介绍 1、挖掘机(反铲)――土方工程挖土2、后八轮(货车)――土方运输3、装载机(正铲)――土方装运、装载部分可做挖掘4、推土机(正铲)――土方回填5、摊铺机――路基、面料摊平6、压路机(分轮式和胎式) 轮式分拖带和自行,还分有震动和无振动(一般市政使用20~25T自行震动) 轮式压路机主要是为沥青路面准备的7、盾构(隐蔽式自挖掘机)主要运用于涵洞、隧道工程 这个比较复杂 自己可以看书8、各类桩机(桩机类型有数十种,根据桩型而区别)9、其他小型机械,如切线机、吸油机、高速薄壁钻、平板振动机等等

【拓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91号);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适用范围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除外。

(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办事指南

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及其全套附件一式三份;

对《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及表中的各项内容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及收讫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银行凭证等),要求将这部分资料独立组卷放入资料盒中,并编写资料目录作为封 面。

《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应如实填写齐全,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对2010年3月1日起,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一级或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黑名单施工企业或市建设局重点监控企业承建的的新建项目,应提交加盖区建设技术培训中心印章的《建筑项目“平安卡管理系统”网络及设备维护服务办理登记表》复印件。

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二次装修的房屋工程需提交《房地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投资性质以及股东发包工程决议书文件;

5.由银行出具的建设单位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6.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须提供监理合同;

属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还应提供已在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办理备案的相关证明

7.已通过审查并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8.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的《顺德区建设工程送检见证人员授权书》;

9.《佛山市人防工程开工通知书》及《佛山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二)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申报资料

1、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

3、规划部门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国土部门发出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二次装修的房屋工程需提交《房地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5、《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投资性质以及股东发包工程决议书文件;

6、建设单位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7、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须提供监理合同;

属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还应提供已在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办理备案的相关证明

8、已通过审查并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9. 凡在我区投资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详情请浏览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卫〔2007〕183号)),均需提交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批复文件,属职业病危害严重且属于佛山市本阶段实施项目(详情请浏览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审分类实施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佛职防小组办〔2009〕6号))的还应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

带*号的资料在办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时不需要提交。

注:

1.以上资料按工程实际情况提供。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建设单位可以先后办理,也可以同时办理,如同时办理则申请资料不须重复提交。

办理程序

1、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 :

申请人提交资料→监督机构审查资料齐全、有效→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予以确认。

2、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请人提交资料→发证机关和监督机构审查资料齐全、有效→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予以确认→发证。

办理时限

1、绿色通道工程即办;

2、黑名单及重点监控企业承接的建设工程:10个工作日办结;

3、除上述两类外的建设工程:1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工程单体项目超过5000_、群体项目超过10000_的项目及外来企业、黑名单企业承建的项目到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其它项目均在工程所属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

区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黑名单企业承建的市政项目到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其它项目按镇街投资镇街管理的原则(黑名单企业承建的市政项目除外)在工程所属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

(三)施工许可变更登记、延期、停工登记、复工申请办事指南

申报资料

(一)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名称变更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

2、由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还应提供土地使用证明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二)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被撤换的,应持下列申请资料重新申请施工许可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

2、原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终止的,应提供合同终止证明材料(原件):原施工单位或原监理单位同意终止原合同的证明材料(原件);如通过合法方式终止合同的,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工程技术资料移交证明;

4、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5、按照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办事指南重新申请办理。

(三)工程名称变更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

2、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民政局的命名批复(复印件);

3、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四)申请延期开工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登记

1、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且延期次数符合规定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2)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

(3)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

(4)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或延期次数超出规定次数,应按照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办事指南重新办理。

(1)原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五)停工登记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

2、已取得的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六)复工申请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

2、提供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班子名单;

3、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

4、已取得的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资料→发证机关审查、发证。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

原发证地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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