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阀门静电跨接安装方法:
1、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施:a)进出装置或设施处;b)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c)管道泵及泵入口永久过滤器、缓冲器等;
3、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均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4、地上或非充沙管沟敷设的工艺管道的始端、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200m~300m处,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
5、埋地金属管道可不做防静电接地;
6、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及生产厂房处、有爆炸危险的分解处、分支处应做防静电接地,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应每隔200m~300m接地一次;
7、输送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管道和各种阀门;
8、生产、输送可燃粉尘的设备和管线;
9、输送液体石油产品的管路系统的所有金属件,包括护套的金属包覆层应接地,对于金属管路中间的非导体管路段,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连。非导体管路段上的金属件应跨接、接地。
两个灭火器配置点的最大保护距离?
1. 扑救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火灾宜选用钠盐干粉灭火剂,扑救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扑救烷基铝类火灾宜采用D类干粉灭火剂。
2. 甲类装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宜超过9m,乙、丙类装置不宜超过12m;
3. 每一配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个,多层构架应分层配置;
4. 危险的重要场所宜增设推车式灭火器。
8.9.4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栈台应沿栈台每12m处上下各分别设置2个手提式干粉型灭火器。
8.9.5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地上罐组宜按防火堤内面积每400m2配置1个手提式灭火器,但每个储罐配置的数量不宜超过3个。
8.9.6 灭火器的配置,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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