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已于2008年8月20日起公布实施。该标准对货运车辆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及安装侧面、后下部防护装置做了具体规定。
该标准规定,所有货车(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及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用作业车)和挂车应在后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的高度和宽度,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长度应不小于车长的50%,三轮汽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长度不应小于1.2m,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长度应为货厢长度。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该标准要求,各类货车和挂车车身反光标识的设置和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GA406的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危险品标志悬挂规定?
,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进一步加强运输公司各类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加强公路运输危险货运车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进一步加强运输公司各类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运输公司使用的标识标牌主要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识灯、牌照悬挂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承载部分(罐体、栏板)标识标牌,内容主要包括底色、色带、警告语、包装标识和安全标签等。
二、各种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经理负责,包括安全标志统计、标志位置、标志更新维护等内容。
三、危险货运车辆标志灯、车牌吊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运车辆标志(CB13392-92)执行,三角形顶灯放置在驾驶室顶部表面前端的中间位置,标志固定安装在车辆尾部右侧与丰车牌相对应,不得随意或放置在驾驶室内。
四、罐车罐外观底色应统一涂抹银灰色(GB-3181《涂膜颜色标准样本》规定),低温型罐车外观为铝自色的不锈钢质和铝质罐可用金属原色。
五、公司车辆罐贴色带要求:
(1)沿罐体水平中心线周围或粘贴显示介质种类的环形色带(反射),颜色因运输物质而异(运输易燃介质涂红、腐蚀介质涂黑、毒性介质涂黄)。
(2)色带宽度按车辆装载质量分为三种,详见配件1.
(3)企业标志应设置在罐休前部色带上,尺寸不超过600mm600mm。
六、罐车在车辆罐体两侧的色带上部的中央位置涂上危险品(红色反射),字体为黑体。字高在25Omm以上。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在罐体两侧色带上方中央位置喷涂烟火(大红色反射)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在250mm以上。
七、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应分别安装在车辆承载部分两侧前部和尾部中央位置。标志尺寸按车辆装载质量分为两种(详见配件1)。LOGO内容包括:
(1)LOGO右侧根据GB190-90《危险货物包装LOGO》规定的图形、文字、颜色LOGO图形。
(2)标志的左侧根据危险货物安全标签标明物质名称、编号、警示词、危险概要等。
(3)招牌下主要表现出灭火方法、安全措施、紧急咨询电话等内容。
八、停车场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危险区域禁烟、禁止手机标志等。上述警示标志由安全经理根据现场安全需要定制相应的标志。
九、装卸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包括:防触电、防高空坠物、危险区域禁烟、禁带火种类、禁手机、车辆限速标志等。上述警示标志由各司机、押运人员严格遵守各装卸场所标志规定
十、车辆停运检测或道路紧急检测,车辆吊装检测标志或车牌,打开车辆警示灯,在维修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戒线或警示标志,根据检测性质悬挂相应的安全标志。
十一、现场固定安全标识应随时保持完好,醒目,由公司负责更新,现场暂时使用安全标识,如验收标识等,车辆验收完毕后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应及时更换相应的安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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