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履带吊进入施工现场提交啥手续
1,驾驶员驾驶证和操作证 2,指挥员的指挥证 3,吊车的安检证 4,吊车的检验报告 5,吊车的行车证 吊车是一种广泛用于港口、车间、电力、工地等地方的起吊搬运机械。
吊车这个名称是起重机械统一的称号。频繁叫吊车的主要还是汽车吊、履带吊和轮胎吊。吊车的用处在于吊装设备、抢险、起重、机械、救援。
2. 履带吊进场要求手续
履带吊进场作业都带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性。所以不论什么型号的履带吊司机进场都要有经过培训考核通过的操作证书。持有这种合格证书才能确保安全操作。另外还要带上所吊物资的吨位数量和吊运物资的材质形状等资料的简易工号说明。以便于吊车司机平稳有序的作业码放。
3. 履带吊进场验收流程
驾驶员驾驶证和操作证 2,指挥员的指挥证 3,吊车的安检证 4,吊车的检验报告 5,吊车的行车证 吊车是一种广泛用于港口、车间、电力、工地等地方的起吊搬运机械。
吊车这个名称是起重机械统一的称号。频繁叫吊车的主要还是汽车吊、履带吊和轮胎吊。吊车的用处在于吊装设备、抢险、起重、机械、救援
4. 履带吊车进场需要哪些资料
开吊车需要两个证,一个是在地上跑的,要B2驾照,还一个是操作吊车的,需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流动式起重机项目)。 吊车操作安全常识: 1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先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2、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4、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5、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6、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7、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2m,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8、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 9、较小的洞口,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移位;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10、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 11、梯子不得垫高使用。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2、作业人没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3、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14、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5、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 16、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7、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边沿不应小于1m。 18、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 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 19、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验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20、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21、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2、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23、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24、起重机运行道路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25、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 26、起重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27、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操作;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 28、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加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29、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操作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30、当(履带)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起重机的地面松软不平时,起吊禁止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3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用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32、起重机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 33、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4、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设置信号传递人员。在开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5. 吊车进入施工现场需要哪些资料
起重机械进场报审材料,起重机械属于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对进场机械出厂合格证是否过期,起重机械说明书及机械使用合同及机械备案表,机械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安装拆卸人员备案表到政府部门进行备案,政府部门给使用单位发机械许可证可以使用。
6. 履带吊进场需要报监理哪些资料
吊车报审需要资料的资料如下:
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副证;
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正证、副证复印件2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1份;
吊车年检是对其性能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会及时责令整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无法通过年检,吊车也就不能开展营业了。吊车是一种广泛用于港口、车间、电力、工地等地方的起吊搬运机械。吊车这个名称是起重机械统一的称号。频繁叫吊车的主要还是汽车吊、履带吊和轮胎吊。吊车的用处在于吊装设备、抢险、起重、机械、救援。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