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高空作业事故案例分析?
船舶高空作业事故分析,领导安排工作指导不细心,对员工技术状态撑握不准,员工对高空作业须知没全部理解,出现疏忽,保险带,绳扣没打牢,作业前缺少休息,注意力不集中等因素。
二、fta事故分析?
事故树,缩写为FTA,也称故障树。
在日本称为FTA安全工学,是一种描述事故因果关系的有方向的“树”,是安全系统工程中重要的分析方法之一,它能对各种系统的危险性进行识别评价,既适用于定性分析,又能进行定量分析。
FTA作为安全分析评价和事故预测的一种先进的科学方法,已得到国内外的公认和广泛采用。
事故数是从结果到原因描绘事故发生的有向逻辑树,是用逻辑门联接的树图。事故树分析法是一种图形演绎方法,在对系统分析时,围绕系统不希望发生的失效事件做层层深入的分析,直至追踪到引起失效事件发生的全部原始原因为止。
三、雇佣高空作业人员坠落事故处罚?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四、搅拌车事故赔偿多少
就事故的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协商,也可以自由协商。因为有保险,先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后仍赔付不足的,有商业险的有商业险赔付,没有商业险的由肇事方补足。
五、高空作业时如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具体防范措施如下: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认真遵守安全施工规定,衣着要灵活,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者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处作业要设防护栏杆,支持安全网和安装防护门,操作人员要系安全带。
4、高处作业物料要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进、凡有坠落可能的,要及时撤出或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5、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应及时报告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施工,消险后再进行高处作业。
6、任何人不允许移动和擅自拆除安全标志,确实因工作需要须经工长批准后移动和拆除,之后重新安装好。
7、冬季施工要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防是毒、防火安全措施。
8、高呼上作业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处于良好状态。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横档间距以3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采取防滑措施,禁止二人同在梯上作业,如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9、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结合工程特点,相应地制定各种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0、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扩展资料:
高处作业有“三宝”: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重要“三宝”。“要选用检验合格有‘安鉴’标志的安全帽,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不符合的要求立即更换,戴帽要调整好帽箍、帽衬,系好帽带;2米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不同类型高处作业有不同的“安全点”需要特别注意。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作业应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米时,防护棚应设双层。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六、高空作业常见事故的类型有哪些?
高空作业常见事故的类型有:
1,因安全带或安全绳使用不当造成人员由高处坠落。
2,作业过程中,因为工具摆放不稳定,造成高空坠物。
3,作业面夸他等其他坠落事故。
为了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安全绳及安全带要经过安全检测,每年进行一次重物静荷载和动荷载试验,测定合格后才可以使用。
七、冲床过载事故分析?
冲床过载事故有多种,比如超负荷,电压过低,短路,缺相等。
八、行车事故风险分析?
从人的不安全行为(驾驶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客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道路因素和车辆因素)、基本原因(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三方面对交通事故的致因进行分析,从人、车、路、环境、管理这些方面去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另外,我国诸多学者认为防治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措施是“4E”措施,即教育(Education)、执法(Enforcement)、工程(Engineering)和急救(Emergency Care and First Aid)。道路交通系统是极其复杂的,降低道路交通系统的危害性,预防事故发生,必须采取综合措施的观点,己经成为共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降低的过程、实际上是人、车、路、环境同步协调发展的过程,也是提高全民素质的过程,是将公路管理与汽车运输管理纳入法治轨道的过程。
世界各国重视危险因素的研究,并据此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在道路交通系统中,危险由4种因素构成:①暴露的机会;②在特定暴露条件下发生碰撞的潜在概率;③发生碰撞后造成损伤的概率;④伤害的转归。这种分析乃是基于着名的“哈顿矩阵模型”的观点。
针对上述各种因素通过以下方法防止或减轻事故及其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后果:①减少暴露危险因素的机会;②预防事故的发生;③减轻事故及其伤害的严重程度;④通过改进碰撞后的救治来减轻事故伤害的后果。荷兰学者认为,交通安全应分为发达国家交通安全与发展中国家交通安全两种。因为交通安全因素中的人、车、路、环境的水平都与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有关。当发展中国家的汽车逐渐增多,人与汽车的关系更密切的时候,老人、孩子遭遇危险的程度也在增加。而在发达国家,酒后驾车和违章超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多数国家采用的交通安全对策是:①限速;②改善道路交通环境;③保护交通弱者,特别是老人和孩子;④禁止酒后驾车。
九、钓鱼触电事故分析?
2019年8月26日中午,张某、孙某、李某等人在孙某的亲戚吴某家吃饭,饭后,孙某提议到吴某经营的位于盱眙县境内的养殖塘钓鱼,吴某提醒鱼塘西边堤埂上方有高压电线,不准在鱼塘西边垂钓。同日下午,张某、孙某、李某等人到该鱼塘南边钓鱼。
当日下午6点左右,大家钓鱼结束,孙某手持鱼竿经过该鱼塘西埂时,因手中鱼竿未回缩收回碰到西埂上方的8KV高压电线而触电身亡。该鱼塘西堤埂距离高压电线约4.92米。该高压线系甲供电公司于2012年架设,当时该电线距离地面高度约5.67米。2013年,吴某将自己承包土地挖成水塘,进行水产养殖,并将挖塘所取的土堆放在水塘四周形成堤坝,致水塘堤埂增高,该糖西堤埂距离上方的高压电线高度仅为4.92米,且事发地段在事发前并无警示标志。后因赔偿事宜协调未果,孙某亲属起诉要求供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十、事故损失分析方法?
具体的讲事故损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人损失,如因事故带给个人的人身,经济和精神三重痛苦,由企业补偿的伤残和死亡补助。
二是企业的经济损失,如管理费,生产损失费,财产损失费,非保险费用。
三是无形损失,如企业信誉,商业行象,劳动关系等不能用数额来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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