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在车身前后悬挂号牌的,处警告或者罚款20元;未经批准的改装,处警告或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车道的,处警告或者罚款20元;超载的,处警告或者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及其他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此,如果在增城新塘抓到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可以根据以上规定进行处罚,具体的罚款数额根据情况而定。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
上一篇:返回栏目
下一篇:养牛场粪水处理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