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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6 2024-06-12 14:37 admin   手机版

一、九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九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03-25,法定代表人为何志超,注册资本为1566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700157827567G。企业地址位于南平市横排路152号801室,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和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建九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二、三迪地产属于国企还是私企?

南平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国企,也不是央企,是私企。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07月19日,注册地位于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856号高佳西城国际9号楼3层,法定代表人为郭加迪。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出租;建筑材料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平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

三、南平市公务用车使用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所出资企业公务用车的配置使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南平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南委办发〔201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和企业实际,现就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公务用车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配置适当、经济适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企业实际,合理、适当控制公务用车配置数量,并严格按规定的标准配置经济适用的车辆。

2.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将公务用车管理重点环节工作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内容。

3.厉行节约,保障到位。加强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提高公务用车运行效率,在科学合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成本的同时,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二、公务用车分类

企业公务用车分为一般公务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公务用车两类:

一般公务用车指企业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内设管理部门日常公务、业务接待交通的车辆。

经营和业务保障公务用车指企业保障生产经营和正常业务开展必需的工程管理用车、施工管理用车、搭载专业器械的车辆、职工通勤车,以及其他用于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且不宜或者难以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替代的车辆。

三、配置管理

1.企业应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数量。

2.集团公司统筹管理本集团内部公务用车配置和购置,下属企业公务用车配置数量由集团公司核定,下属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由集团公司确定。

3.一般公务用车配置数量由集团公司按管理人员数,结合企业情况和管理需要确定,集团公司确定一般公务用车配置数量的内部决策全过程相关资料,应单独立卷归档并长期保存备查。一般公务用车原则上应配置轿车,配置标准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

4.经营和业务保障公务用车数量、车型,由集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合理配置,集团公司应建立经营和业务保障公务用车配置的内部决策程序。经营和业务保障公务用车优先选用皮卡车或轿车,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与一般公务用车相同。

5.购置商务车型、越野车型的一般公务用车及经营和业务保障公务用车,应在内部决策相关文件中充分说明必要性和原因,并在决策后、购买前报市国资委备案。商务车型配置标准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O升(含)以下,越野车型配置标准不得高于商务车型配置标准。

6. 企业购置的公务用车,由购车企业(法人单位)负责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不准以个人或其他形式注册登记。

7.企业不得以接受赠与、抵债的名义配置公务用车。确因上述因素获得的车辆,如企业需要留用的,应按照购置公务用车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备案程序。

四、日常使用管理

1.各集团公司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各项制度,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企业负责人不得配置或变相配置专用公务用车。

2.企业应明确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分管领导、管理机构和具体管理人员,规范日常管理,对定点停放、保险、维修保养、一车一卡加油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完善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及登记制度,完整记录用车时间、事由、地点等信息。通过加强管理,降低公务用车使用和维护成本。

3.集团公司应设立公务用车调度管理平台,将下属各级企业或办公地点相对集中的子企业公务用车纳入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制定集中管理相关制度,明确纳入集中管理的下属企业公务用车范围及统一调度使用的具体操作规程。

4.经营和业务保障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得用于一般公务交通,当一般公务用车已派出使用,在不影响经营和业务保障的情况下,可合理调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用于一般公务交通,但应在公务用车调度记录单上注明原因。

5.企业所有公务用车均应安装定位系统和行车记录仪,有条件的可安装实时监控系统,以便查核使用情况,确保公务用车运行可控、信息可查。

6.企业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五、处置管理

1.集团公司之间转让处置公务用车,可自行协商采取有偿转让或划拨方式进行。

2.对外处置公务用车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

3.接受赠与、抵债不予留用的车辆,比照自有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和程序办理。

六、经费管理

1.企业要将公务用车购置(含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以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编制年度公务用车专项预算并严格执行。

2.企业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台账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各项运行费用实行单车台账核算管理,认真审核、如实报销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3.企业不得在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企业、个人承担车辆费用;不得向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公务用车费用。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市国资委按照监管职责对所出资企业公务用车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审计部门、监事会等对企业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企业要严格执行公务车用车配置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置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各企业应当将公务用车购置、管理、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公务用车总量及使用明细等纳入厂务公开范围,接受职工民主监督。

4.违反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制度,或内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政纪的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并相应扣减绩效年薪。

八、其他

1.各所出资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应报市国资委备案。

2.年度终了一个月内,集团公司应将上一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处置等情况报市国资委备案。

3.本意见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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