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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包括哪些?

101 2024-03-09 19:24 admin   手机版

一、特种车包括哪些?

特种车是指专门承担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1)警车是指公安机关用于侦察、警卫、治安维护、护卫车、囚车、道路交通管理的巡逻车、勘察车,及用于执行其他特殊任务或者特别任务的车辆;国家安全机关用于执行侦察或者其他特别任务的车辆;司法行政机关用于押解罪犯、运送劳教人员的囚车或专用车及追击逃犯的车辆;人民法院用于押解人犯的囚车。

  (2)消防车是指公安消防部队或者其他消防部门专门用于灭火的车辆,以及消防现场指挥车辆。

  (3)救护车是指医疗机构用于抢救危重病人、卫生防疫部门处理紧急疫情的急救、抢救用车。

  (4)工程救险车是指防汛、水利、电力、矿山、城建、交通、铁道等部门用语抢修公用设施、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的专用车辆及现场指挥车辆。

二、牵引车辆的车辆类别号?

车辆类别号指的是牵引车的车辆分类代码。根据中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GB/T 3730.1-2001),车辆分类代码按照机动车辆的主要特征来分类,具体如下:

第一位代码:车辆种类。用 1 表示客车,2 表示货车,3 表示客货两用车,4 表示越野车,5 表示自卸车,6 表示特种用途车,7 表示轿车,8 表示半挂车,9 表示挂车。

第二位代码:车身类型。用 0 表示长头,1 表示短头,2 表示平头,3 表示硬顶,4 表示敞篷,5 表示旅行车,6 表示多用途,7 表示多用途乘用车,8 表示短头乘用车,9 表示越野乘用车。

第三、四位代码:主要特征参数代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不限。

以下是常见的牵引车的车辆分类代码:

普通牵引车:120

半挂牵引车:128、129

全挂牵引车:130

三、什么是全挂车和半挂车?

半挂车与全挂车的区别 :

全挂车和半挂车的不同用途:

全挂车,即指普通汽车后加挂一个全挂车厢,二者之间用挂钩连接。全挂车可以提高货车的装载量,降低油耗,从而减少运输成本。

罐式全挂车—载货部位为封闭罐体结构的全挂车。

平板全挂车—载货部位的地板为平板结构且无栏板的全挂车。

集装箱全挂车—载货部位为框架结构且无地板,专门运输集装厢的全挂车。 自卸全挂车—载货部位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全挂车。 半挂车,是由一辆牵引车后面连接一辆半挂车厢组成,它们之间通过半挂车的牵引座支承于牵引车上。 最常见的半挂车就是拖车、大型集装箱运输车。 罐式半挂车、平板半挂车、 集装箱半挂车、自卸半挂车,其载货部位同于全挂车。

全挂车简介:

全挂车的种类很多,其基本型的车架、车身、行走系统等与货车基本相同。栏板式车厢一般用薄钢板制成,车厢栏板上冲压出纵向的凹棱板,横向焊有凸筋,用以增加车厢的刚度,减少车厢的质量;车厢底板一般采用木板并覆盖以薄钢板,或采用铁木混合结构底板;车架通常采用16mn钢板,压制成型材焊接或柳接而成。车架的纵、横梁多采用槽型界面结构,两根纵梁前后等宽布置,使车架具有较好的抗弯性能。

全挂车一般由车架、车身、牵引装置、转向装置、悬架、行走系统、制动系统、信号系统等组成。

直梁式车架纵梁的上翼面都是平直的。其优点在于挂车货台底板平整,制造工艺简单,离地间隙一般较高,纵向通过性好。重型平板式全挂车为了满足其结构和使用要求。车架主要由主梁、横梁、支承梁和边梁组成。整车的载荷通过横梁间的支承梁、悬架、车轮轴和车轮传到地面。车架主梁、支承梁和边梁为箱形截面的焊接件,具有较大的抗扭刚度。连接主梁的横梁向两侧伸出,为变截面的工字形焊接结构,具有较高的横向抗弯强度。车架主梁的高度尺寸较大,且是向下延伸,使车架在不增加货台高度的情况下,提高了车架的纵向抗弯强度。各支承梁下面设有安装平衡悬架的转盘机构,以实现全轮转向。

重型全挂车装运的货物质量大,外形尺寸也大,一般说来,应增加车架的强度,尽量降低车架的高度,以便货物的装卸与运输。全挂车车架按其纵梁的结构型式有直通式车架、阶梯式车架和凹梁式车架。

半挂车简介:

半挂车:车轴置于车辆重心(当车辆均匀受载时)后面,并且装有可将水平或垂直力传递到牵引车的联结装置的挂车。

半挂车,指本身无动力,与主车共同承载依靠主车牵引行驶的车辆。半挂车长度不许超过十七米但运汽车半挂车的除外 。

四、哪些车属于特种车?

交强险中的特种车是指用于各类装载油料、气体、液体等专用罐车;或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不含自卸车)、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或适用于装有冷冻或加温设备的厢式机动车;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机动车;或专门用于牵引集装箱箱体(货柜)的集装箱拖头。

五、特种车辆国家标准?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特种车辆指担负特种勤务并悬挂特种车辆号牌、安装使用 警报器和 标志灯具的车辆。如运钞车、 救护车、消防车、 警车、工程救险车、军事监理车等。用于 牵引、清障、 清扫、 起重、 装卸、 升降、 搅拌、 挖掘、推土、 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 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 车辆。如自卸载重车、清扫车、固井水泥车、压裂车、公路清障车、高空作业车、 混凝土泵车、清雪车等是应用广泛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特种车辆。

1、驾驶人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车辆有关车辆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

2、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车辆驾驶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

3、必须熟悉特种车辆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能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4、在操作车辆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特种车辆只能按其限定性能、用途使用,不得进行与其性能、用途无关的工作。

6、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及各项安全活动,培训中心与车辆路运管理科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

7、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按三违处理。

8、 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车辆在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运行。

9、完成工作任务后,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关闭电源、气源,并拉紧驻车制动,确认车辆已经停放好后方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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